“要不,我们不买了,反正他们也不知道蝙蝠侠是谁?”
“可我很不甘心,是谁注册了这个名字?”
“呃,塞伯坦漫画社!”
“该死,这些家伙,画漫画就好像乌龟爬一样,三个月催不出一副画,占便宜倒是跑的挺快的!”
布鲁斯顿时想起了年轻时候追更的痛苦,那时候的他年少轻狂,可没少给对方发催更信件,并且因为有钱,他一般都是写一封信,再往里塞上三千美元。
“再给老子画三千块的!”
没错,这就是土豪的催更手段,甚么寄刀片送特产和对方一比,那就是土鳖的不能在土鳖!
只不过布鲁斯的这招或许对于其他作者有空,但对于陈默来说?他宁愿和戴安娜拔上个三天三夜的萝卜好好的考验一下腰子,也不愿在画板上多动一笔。
因此,每回收到信后,陈默都会把信原路退回,并且在里面塞上五十块,让布鲁斯拿这钱去打电动,别特么来烦我!
然后被金钱侮辱到的布鲁斯就会愤怒的再加一千美元,表示我有的是钱。
再然后,就没有然后了,这钱陈默不退了,而且因为一来一往,对方就会忘了催更,所以,这钱等于他白嫖了!
“那把漫画社买下来?这样就连名字也都是我们的了!”
“那还是算了,我可不想变成什么反派角色!”
布鲁斯摇摇头。
塞伯坦漫画社纵横超英设定界多年,自然也遇到过不少问题,陈默倒也没怎么着难为那些家伙,无非就是要么在漫画里设定个一模一样的反派,用纸笔把这些家伙的老底给透个精光,要么就给对方安排个不错的出路,就比如某个脑抽的富二代,用自己的全部身家挑战了陈默的零用钱,然后这家伙就在一个雨夜后突然顿悟,捐献了全部身家给某个基金会后,孤身一人跑去了中非丛林当上门女婿,头铁程度属于八匹马都拉不回来的那种,他的富豪老爹发誓要弄清真相,然后也跟着儿子一去不返,两人在中非丛林里和当地黑朋友们玩的不亦乐乎,光孩子都够一个排了!
“既然对方不卖,那就算了,他总会卖的!”
布鲁斯很有信心,毕竟自己才是蝙蝠侠本侠!
在接连不断的重拳出击后,布鲁斯欣慰的发现哥谭的治安竟然有了好转的迹象,比如每晚的枪击案从每小时十次下降到了每小时九点八次,抢劫从每小时十八次下降到了每小时十六点八次,虽然可能根本原因是这些倒霉蛋都被他打进里警察局,但布鲁斯相信,只要自己持续的走下去,这条道路就会不断的延伸,而希望之花也终究会再度盛开!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出风头的蝙蝠侠丝毫没有让整个哥谭的地下势力感到胆寒,毕竟总量摆在这里,经过陈默不计代价的人才输送,哥谭地下势力的人数和普通市民的比例甚至达到了三百比一,也就是说,平均每三十个人里就有一个帮派分子!而哥谭有足足三千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