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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7章 一个杀马特(1/2)

天气渐渐转凉,日子到了九月底,林麦为肉夹馍连锁店所做的准备工作全都就绪。

只等着她硕士生面试结束,就正式准备开业。

因为申请的学校多,东奔西跑,林麦面试了将近半个月才面试完。

林麦的肉夹馍还没有上市之前,林麦就模仿前世的“今年过年不收礼”那种广告风格,推出“今天早餐吃什么,美滋滋肉夹馍”。

廉价的动漫广告没日没夜地狂轰滥炸,林麦的肉夹馍还没上市,就引起了不少欧美消费者极大的兴趣。

广告里,这长得很像汉堡包的华夏食物好像很好吃的样子。

有猪肉的,有牛肉的,有牛肉的,有羊肉的,还有驴肉的……

等等,驴肉是个什么味?

这个年代,闯荡海外的陕西人和山西人很少,因此在美国几乎看不到肉夹馍之类的小吃,粤菜倒是很普遍,所以消费者才这么好奇。

经过一个月的广告狂轰滥炸,上百家肉夹馍连锁店同时开业那天,不少顾客进去品尝。

这一尝,顾客立刻把肉夹馍和本土汉堡包比出了个高下。

人家华国的肉夹馍,馍饼焦香有嚼劲,里面的腊汁肉,肉质软糯,糜而不烂,浓郁醇香,汉堡包没法比啊。

美滋滋肉夹馍开业不足半个月,就火遍了全美。

这时,林麦也被两所著名学院录取了,其中就有麻省理工学院。

林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麻省理工学院,这所学院理工科很强。

当时申请学校读硕士生时,林麦资助的那三十名同学就问过林麦,她申请的是哪几所大学,林麦如实相告。

同学们也大多申请的是林麦申请的那几所大学,然后往那个方向努力。

所以和林麦一起考上麻省理工学院硕士生的同学就有五个。

还有考上哈佛或者耶鲁之类著名大学的。

当然,有一半同学考上的是普通大学,不可能人人都那么优秀。

张杉也考入了麻省理工学院,和林麦仍旧是同学。

麻省离纽约有五百公里,林麦不可能再住在纽约的家里。

方卓然不想和林麦两地分居,他让福伯花了几天时间,在麻省理工学院附近买了一套豪宅。

除了留几个佣人在纽约看家护院,其他人,呼啦啦全都搬了过去,有钱就是任性。

方爷爷方奶奶可惜了他们辛辛苦苦种的菜,全都拔了,洗干净,带到了新居。

为了不浪费方爷爷方奶奶付出的汗水,到了新居,一家人一连吃了将近一个星期的青菜,才完全消灭了老两口从旧居带来的那些青菜。

青菜还没吃完时,方爷爷方奶奶就在新居开辟了一块菜地,种起了蔬菜。

反正新居的花园也很大,开辟一块菜地也没什么影响。

方卓然则辞去了原来工作的医院,在新家附近找了家私立医院工作。

他已经在原来的医院里闯出些名堂,做了好几台高难度的手术,再找工作,很容易就找到了,不像之前,受尽冷眼。

一家人完全安定下来,林麦上学都上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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