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洛眼里燃烧着疯狂,严重损坏了她身上的清纯柔弱气质,燕北一把拉住她的胳膊,把人拽到自己怀里,“小洛——”
却被对方打断。
容貌如出水芙蓉的年轻女人一双眸子晶亮,反过来抓住他的手,仰着红肿的小脸,目光迫切,“燕北,你听到了吗,曲小姐不喜欢那枚玉佩了,你帮我把它买过来好不好,求你,我真的很想要那个玉——”
“小洛!”燕北低声斥道,“你喜欢玉,我到别的地方买给你,要多少买多少,现在,跟我回去!”
再待下去,他脸都丢光了。
不。
是自己都觉得没脸见人了。
云初洛那些话……
他如黑曜石一般的眼睛里闪过几分不耐烦,还不知道会被围观了整个现场的N代们传成什么样子。
真麻烦!
强搂着怀里的女人就要往外走。
“唉我真的好喜欢这玉,毕竟是我姥姥的传家宝,价值连城,瞧这水色,这雕工,这灵气,这润泽,这浓郁的历史厚重感,可惜它脏了,上面沾满了卑劣之人的气息,虽然我极力劝说自己忍一忍,可我的完美主义特质真的无法接受不再干净的它躺在我亮闪闪的首饰盒里,跟其他亮晶晶的珠宝躺一起,肿么办啊,唉,好揪心,好好的家里办个宴会,谁知道竟会遭了贼的惦记,我一个女孩纸招谁惹谁了。”
就,颇为苦恼。
似笑非笑的歪着头看着云初洛,“不完美的东西不如砸烂了。”
云初洛心里一紧。
她不傻。
十分清楚这位曲家大小姐是在钓鱼,对方的表情姿态毫无掩饰,可、可她无法冒险,也不能冒险。
若对方说的是真的……
那块玉,绝对不能碎!
如果碎了,一定,一定会产生很严重很严重的后果,对她的未来,乃至一生!
云初洛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可,就跟第一次见到曲橙一样,她就知道,自己讨厌这个精致漂亮的曲家千金。
很讨厌。
没来由的厌恶。
她自小第六感超强,靠着这种直觉,她躲过了很多小灾小难小麻烦,也获得了不少的便利,她把这称为好运。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
而长到23岁,她做的最最正确的一个决定,就是去了万紫千色娱乐会所上班。
在那里,她遇到了燕北。
燕家天骄。
整个蜜瓜市千万少女最想嫁的男人,那个对普通女孩来说只存在于高级杂志封面的传说中的人物。
此刻,直觉告诉她,必须拿到那枚玉佩。
从未有过的强烈。
云初洛踉跄的走着,她死死抓着燕北的手,苦苦哀求:“燕北,你放开我,我真的很喜欢那枚玉佩,曲小姐既然已经不想要了,求你,帮我买下来吧。”她咬了咬唇,闪着泪光的眼倏然睁大,“还是说,你、你真跟他们说的那样,是、是个……连个玉佩你都舍不得送给我,你根本不是真心喜欢我的。”
泪珠掉下。
神情悲戚失望。
看在众位吃瓜N代的眼里,就是“我好倒霉,口口声声说爱我的豪门男友竟真是个一毛不拔的抠索男”。
今晚曲家宴席不错,月光明亮,夜风撩人,衣香鬓影,适合看戏。
嗯。
这戏确实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