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当时那种处境……我也不好明着说,对你的清誉有损,再者我那继妹,素来看我不顺眼,挑拨离间是惯用的手段。”
任阑珊讥笑,是怕对你有影响吧。
这康杰仁和他妈真是十足像,明明占尽便宜,还得给你扣个屎盆子,说一切都是为了你好。
恶心的她都没胃口了。
“我记得你喜欢兔子,当初在三里屯遇到受伤的兔子,还哭了一场鼻子。”康杰仁细瞧着对面的姑娘。
十八岁正是花样年纪,比之小时候,多了几分娇俏,水眸皓齿,挺翘鼻梁,那张樱桃小嘴要是说话别那么呛人,他是真的会心动。
不过有秦舅舅在,这点小性子,他也能忍耐。
可拉倒吧!任阑珊冷笑连连。
这事,小姑娘的记忆更深刻!那是她爸学着书上的讲解,第一次自己做陷阱,结果,连着五天都没有收获。
第六天,原主去看陷阱时,见终于捉到一只兔子,她高兴极了,原想着带回去给她爸妈补身子,结果半路上遇到知青点的人。
那时候山上的猎物都是公家的,是不许私下打猎的,你没被抓到还好,抓到了,那就是挖社会主义墙角,是要被批斗的。
他们一家三口,本就是被下放的,要是再被扣一顶这样的帽子,那下场会更惨。她只能谎称是捡的,说看兔子可怜,想带它回去治伤。
但凡有脑子的都知道,原主这话不真,那时候人自己都吃不饱,怎么可能费力气去救治兔子并且花心思去养兔子,动的多,饿得快呀。
然后,兔子就被知青点的人带走了,说是拿去大队,大家一起分吃,但其实是他们知青点的人,偷偷拿回去吃了。
原主是怎么知道的?
当然是李芳芳和她分享心事时,提到的,说她的杰仁哥哥打到一只野兔,分给她家一大碗。
康杰仁没看到任阑珊眼底的冷意,自顾自的拎起一个笼子,里面正是毛茸茸的兔子。
“我特意买给你的,可爱吧。当初那只,我没能帮你护住,这只你可以随便养。”
他本意是忆苦思甜,向任阑珊邀功,任阑珊却颇为认同的点头,“刚好补上,那只被你们吃的兔子。”
康杰仁手一颤,茶壶里的热水撒了出来,烫的他腿疼,但他眼下顾不上这些,而是惊诧的问:“你……知道?”
任阑珊点头,“芳芳告诉我的,她现在过得怎么样?”
“她不是和你一起考的大学吗?芳芳说老村长答应你们结婚的事,还给我带了你们的喜糖。”
李芳芳告诉她的?
康杰仁心底惊涛骇浪,他怎么不知道,两人关系这么好。更糟的是,任阑珊不仅知道他和李芳芳的事,还知道他们结婚了!
我去!一旁的牛嫂,也听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