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我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能吃呢,就是头猪也吃不了这么多吧,吃这么多难道不撑死么?”
狠狠咬了一口手中的馕,又大喝了一口乌玛什,林熙埋着头含糊不清的说道:“你自己不吃难道还不准我吃了嘛?作为从小在红旗底下长大的五好青年,浪费是一种可耻的行为。”
顿了顿,林熙又咬了一口手中的馕,然后继续说道:“再说了,外面天气这么冷,不多吃点哪里来的体力,看把你给娇气的,中午可别后悔。”
看着林熙狼吞虎咽的样子,周哲忍不住的嗤笑一声,颇为嫌弃的辩驳道:“你以为我像你啊,吃的跟猪一样多,而且我都穿了这么衣服了,怎么可能会冷······你快别胡咧咧了,赶紧吃完好去租车去。”
听到周哲的话,林熙手中的动作忽然一顿,他抬起头来看向周哲,有些为难的说道:“我们来这里也要不了几天时间,真的有必要租车么?现在打的和公交车都挺方便的,还不用自己操心开车,要不咱们就不租车了吧,怪挺麻烦的。”
林熙的话像是踩住了周哲的尾巴,让他的脸色顿时一变,并据理力争道:“几天时间不是时间啊,再说打车哪有自己开车方便,你要是不给我租车我就不跟你去了,反正你自己看着办。”
说到这里,或许是觉得自己语气有些太重,周哲又变得语重心长起来:“而且你想想看,和田这么大的地方,你知道你要找的那个努尔·苏里唐在哪里嘛,我们光找人就得来回跑,自己有车了想去哪儿就去哪儿,这么算下来还经济实惠不少呐。”
周哲的歪道理让林熙大干头疼,却又不得不承认,他说的的确有几分道理,而让林熙颇为无语的是,也不知道周哲是从哪里养成的坏毛病,不管走到哪里,哪怕只有两天时间,他都必须要有一辆自己的汽车,仿佛汽车就是他的命根子一样,而且还是离了汽车或不去的那种。
有时候林熙真的怀疑,如果让周哲在宁七雪和汽车之间必须选一个,他究竟会宁七雪还是汽车?不过好的是,虽然他的这个坏毛病比较奇葩,但他对汽车的类型却一点儿也不挑,只要是辆汽车就可以满足他的需求。
彼时,看到周哲坚持笃定的样子,林熙也知道他这个坏毛病是改不掉了,就只好答应下来:“唉,那好吧,看在你这么诚心诚意的份上,而且出来一趟不容易,我就满足你这个小小的要求吧······不过,既然是我给你租的车,那你是不是应该听我的?既然你要听我的,那就等我先吃完饭再说,别整的跟皇帝不急太监急似得。”
不得不说,只要不违背自己的原则,周哲在某些时候就是个活生生的贱人,他看到林熙松了口,顿时就变了个好脸色,笑嘻嘻的奉承道:“跟着土豪混就是好,只要拍两句马屁啥都有了,难怪古时候有那么多拍马屁的臣子,要是我我也愿意啊。”
听到周哲的话,林熙顿时脸色一黑,淡淡道:“听你这意思,是说我好忽悠了?既然是这样的话,租车的事情你就别想了,你自己爱咋咋的,我还就不信了,没了你我能找不到努尔·苏里唐。”
看到林熙颇为认真的样子,周哲顿时求饶不已,先不说租不租车的问题,就说林熙把他丢在这里不管,估计连吃饭都成问题,而且就他的路痴属性,莫名其妙走丢了都不知道。
后来周哲求饶了许久,还说了许多的好话,并在签下某些不平等条约的前提下,这才让林熙回心转意,不过在回心转意之前,林熙还是狠狠的瞪了周哲一眼,似乎是在告诉周哲:“小样儿吧你,还想跟我斗,不自量力。”
忽然,周哲像是想起了什么,推了推自己的眼镜后说道:“对了林子,老二说他晚上也要过来!”
或许是太久没听到“老二”这个名字,林熙怔了许久才反应过来,他将手中的馕放到餐盘里,然后颇为惊愕的问道:“老二,他来这里做什么?”
虽然早已经预料到林熙的反应,但周哲还是得意洋洋:“他还能来干什么,当然是来看我们的啦,前几天我就给他打过电话了,他说等我们来了和田就找我们喝酒。”
林熙愈加疑惑:“那你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
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周哲解释道:“那天给老二通完电话后,英国那边刚好打电话过来,我一忙就给忘记了,再说了,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是不是很意外?我可给你说啊,我们好不容易来新疆一次,要不跟老二聚聚的话多可惜啊,从毕业到现在都两年没见过了呐。”
深深看了周哲一眼,直把周哲看的脸色赫赫后,林熙这才恍然说道:“你不说我都忘记了,老二家是吐鲁番的对吧,好像离这儿的确不是很远,的确是该过来聚聚······”
林熙和周哲所说的老二,就是他们大学的室友兼死党之一,宿舍排名老二的蒋赞成,是个正宗的维吾尔族人。
别看蒋赞成是个正宗的维吾尔族人,却有一个汉族的名字,而他的长相除了身姿魁梧结实,还有一双别具维吾尔族特色的浓眉大眼之外,几乎没有一点特别的地方,属于扔到人群中就消失不见的路人,更是跟帅气两个字沾不上边儿。
虽然蒋赞成的长相普通,却是个实实在在的有钱人,在当年大学宿舍的五个人里,除了林熙以外,其余四人都有比较不错的家庭条件,其中就以周哲的家庭条件最好,其次就是蒋赞成。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林熙宿舍的排名情况,毫无疑问的是,林熙肯定排在老大的位置,而周哲则是排在老幺的位置,老二蒋赞成也已经介绍过,所以着重说一下老三和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