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丝黄昏的余辉落下,夜幕降临。
忽红穿着一身崭新的冬袍,满脸开心的回了她所居的小院落。还没进屋,就听到屋子里传来女人抽抽噎噎的呻吟声。
忽红对这声音早已习以为常,在房门口止步,心道,一定是阿爹又在欺负哪个女人了。
忽叟近年来教导府里大郎君武学有功,因此越来越得家主林者云的器重。林者云知忽叟好女色,便投其所好,隔三差五就会赏赐一个女人给他。
忽红听到屋内传来的动静声,也不准备进屋了,只站在院子里,借着月光细细地欣赏她新得的冬袍,不时还上手爱惜地摸一摸丝滑的袖面伸一伸腿脚,显然对这件新得的冬袍爱得不行。
忽叟有一屋子的女人要养,平时是没有太多闲钱花在忽红身上的,只保证了她基本的温饱。而忽红也对衣服这种身外物不怎么在意,有得穿就行,从不与她爹闹,故而身上翻来覆去就是那么几件旧衣裳。如此好的料子做的衣裳,忽红还是第一次穿。
大娘子初初收了她做贴身丫鬟,就给她做了三套冬衣。忽红现在只要一想到这事,就开心雀跃不已。因她生得高大,做衣裳所需布料也颇多,要做这三套冬衣可不便宜。大娘子能对她这般舍得,想来是十分欢喜她了。
忽红在院子里正美着,屋内动静一歇,紧接着萃春便衣衫不整的从屋内哭着奔了出来,迎面就撞上了身形高大的忽红。萃春抬头见到忽红,立即羞红了脸。
这丫头,竟然站在院子里听了个全程?想到此,萃春顿时羞恼不堪,狠啐了一口道:“黄毛丫头不知羞!”
话落,萃春就拿帕子捂了脸,跌跌撞撞的哭泣着跑了出去。忽红看着萃春跑出去的背影十分不理解,你们做事儿的人都不害羞,她为什么要害羞?
忽红拍了拍身上不存在的灰尘,抬脚进屋,屋里还充斥着一股情事过后的气味。
忽叟已是穿戴好衣服,气定神闲的盘腿坐在了炕上喝茶。
忽叟虽已年过五十,却老当益壮。年轻时是大济顶顶有名的游侠儿,急功好义,最好打抱不平,行事不知天高地厚,因此得罪了盛京权贵,招致满门大祸,全家都受他牵连而死。林者云正好意外路过救了受伤颇重逃出来的他,从此他便投身林者云门下为奴。
经此灭门一事后,忽叟性情大变,一改从前的游侠之风,开始认真侍奉一主,以得其庇护。时至今日,忽叟已成为了林者云手下最器重的家臣,掌管着林府内七十余众部曲。
忽叟此人极爱女色,但却子嗣不丰。也不知是否因他这一生杀戮过多之故,老天降下神罚,直至三十许,才偶得忽红这一女。此后,便再无女人孕育过他的子嗣。
因此,虽忽红外貌丑陋,其行异常,忽叟对她算不上疼爱,倒也很是纵容。
“好臭!”忽红受不了屋内这股味,一进来便将屋内的门窗都打开了。
忽叟懒散地放下喝空的茶杯,对忽红的嫌弃态度视若无睹,懒洋洋地问道:“听说府上的大娘子,今日选你做了她的贴身婢女?”
“是!”
“这身新冬袍,也是大娘子赐给你的?”
“当然!哪像阿爹你,钱都花在了酒和女人身上,女儿是分不到你半分好处的。”忽红满是横肉的脸在提到府上大娘子时,绽出一个灿烂的笑容来,很有些炫耀意味在里面。
“你是要泼出去的水,想在阿爹这分什么好处?等你以后嫁出去了,找你夫君要好处去!他若是不依,你便捶他。将他捶怕了,自然就都依你了。”忽叟随口与女儿玩笑着,抬眼见女儿脸上露出从未有过的灿烂笑容,遂也坐直了身子,认真问:“看来你很喜欢这大娘子了?”
“是!”
忽叟闻言仰首哈哈大笑:“若是如此,你便记住,今后你的主人唯一人尔,那就是大娘子!”
“是!”忽红开心的点头,每一声‘是’回答的都比上一声更坚定,更高昂。
忽叟见忽红高兴,继续提点道:“嗯,你也别学那些个蠢货自视甚高,三心二意认不清形势。就拿刚才那跑出去的萃春来做例,家主既把她给了我,以后我就是她的主人,每天哭丧着脸,哭哭啼啼地给谁看?今后日子不好过,只能怪她自己认不清形势!”
忽叟话说到此,神色愈发严肃:“忽红,你明白爹的意思吗?”
忽红似懂非懂的抬手挠了挠头:“反正我脑子不够灵光,我听大娘子的!她让我做何我就做何,没有二话。”
忽叟被忽红这话噎了个好歹,只觉自己刚才白交了,但还是提点道:“嗯,你能做到这点也足够了。”
只要跟的主人脑子够聪明,为奴的脑子不太灵光也没关系,有忠心就够了。
他女儿的本事他知道,除开性别不谈,是一个绝佳的护卫人选。
想到此,忽叟摸着下颚心道:这大娘子选人的眼光倒是不赖,就不知道她是否也够聪明了。她既然是大郎君的嫡亲姐姐,应该也不差吧?大郎君就很聪明,有勇也有谋,是天生的将才。
有机会他得好好观察观察这大娘子。他亲人俱亡,膝下就这么一个女儿,所奉之主可不能马虎了。
跑马场。
林府养了百十来号部曲,部曲头领设有两人。一人名唤忽叟,掌管着府内七十余众部曲,听命于家主林者云。另一部曲头领名唤比列,随主母裴氏陪嫁而来,如今掌管着三十余众部曲。
跑马场里烟尘滚滚,林知晖在鼻下掩了一条布巾子用以防灰,正跟着部曲比列在学骑射。
林知晖的武学由忽叟教授,骑射则跟着比列学。
林知晖骑在马上远远见林知皇带着忽红过来,立即收了手上的弓箭,催动手下的缰绳,皮鞭一甩,策马迎了过来。
“哈哈哈哈!阿姊,他们都说你收了忽红做你的贴身婢女,没想到是真的啊?”
“对,她很好。”林知皇毫不吝啬的展示她对忽红的喜爱。
林知晖见林知皇神色格外认真,遂收起了打趣的心思,惊讶道:“阿姊,你确定?不是闹着玩玩的?忽红带出去,这模样可有失体面啊!况且她粗手粗脚的,岂能伺候人?仔细别伤了你。”
忽红作为一名女郎,却生的高大痴肥,满脸横肉,再多看两眼林知晖都觉得他眼睛要受伤了。
忽红闻言顿时手足无措,若她跟着大娘子,会让大娘子失了体面,她应自请离去才是。
她不想让大娘子因她而失了体面。
忽红如今很喜欢林知皇,一想到将要离开林知皇,面上立即便露出难过之色。
林知皇挑眉,一个下属的性别容貌有何重要?有无本事才是硬道理。此处的人可真是错把珍珠当鱼目了。
林知皇余光瞥见忽红面露难过之色,抬手安抚地摸了摸她的脸颊,轻声道:“容貌乃天生,无需他人喜欢,自己喜欢就行,无需管旁人说何。以后若再有人当着你的面说你不体面,你就把他打的不体面。”
“阿姊!你竟让忽红这怪物打我?我可是你嫡亲的阿弟!”难道这忽红身上有何长处,是他不曾发现的?
想到此,林知晖耐着性子又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了忽红一番。
不行,眼睛好疼!林知晖捂眼,放弃细究。
林知皇见林知晖闹起了小孩脾气,抬首看他强调道:“忽红以后就是我的人了,不许欺负她。言语欺负也是欺负。”
林知晖不服:“阿姊,你都没这么维护过我!”
林知皇闻言,顿时轻笑一声道:“你要是被人欺负了,阿姊也护着你。”这弟弟虽然体格健硕,看起来也有十七八岁的模样了,但到底实际才十二岁,果然还是小孩子心性,竟会在姐姐面前争宠撒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