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欢给赵氏夹着菜,还不忘提醒知府,见知府看过来,余欢悄无声息的朝着他使了个眼色。
知府从来没见过如此开明的姑娘,自家娘亲要嫁作他人妇,不仅不阻止,还如此支持。
果然,余欢同民坊间传闻一样,是个与众不同的姑娘。
“好,我想尽快成亲,毕竟这事儿拖着也不太好。”知府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当初在余欢的杂货铺子里,他对赵氏可谓是惊鸿一瞥,只觉得赵氏简直与梦想当中他的夫人如出一辙,一样温柔,一样地秀外慧中。
能将这样的女人娶回家,平生无憾。
“知府大人果真是个明白人儿。”余欢丝毫不顾形象:“你与我娘都是独自一人,左右早晚要成亲,早成亲早磨合,早幸福。”
这话余欢说得委实有些露骨,让桌上用膳之人皆是一愣。
好在有郑氏周旋一番,她清着嗓子打断了余欢:“小欢,你这从都城回来,可遇到啥稀罕事了?”
提起这个,余欢便见众人的目光皆是朝着她看过来,带着羡慕嫉妒恨色。
特别是陈秀秀,那恨意简直道溢出双眼,将千万只刀子刺入余欢的心口处。
“
都城啊。”余欢搁下筷子,与陈秀秀对视,道:“这都城的人啊,个个富贵,青年才俊更是数不胜数,而且衣裳吃食尽数都是极品,这些都是在镇子上都是见不到的。”
陈秀秀也搁下了筷子,阴阳怪气:“那表姐姐还当真是好本事,应该是十里八乡难得能有机会去都城的姑娘罢?只是可惜,我听说姐姐你是跟着隔壁江举人去的。”
陈秀秀丝毫不顾及旁人是否爱听,只管图一时之快。
结果,余欢倒是没有啥反应,反倒秦梧抿了唇。
陈秀秀焦急地问:“表姐夫,我是不是说错了话?”
一时情急,陈秀秀说话时,口中未来得及完全咽下地饭菜直接喷回到了盘中。
登时,陈秀秀尴尬地别开脑袋,以那微脏的帕子擦了擦嘴角:“我,我吃饱了,先回去了。”
隔得很近,余欢看清了陈秀秀那张绣帕上的图案,那绣乃是金丝绣,是极为难得的一种丝线,这镇上卖的本便没有几家,想必这是陈秀秀在张府的时候得到的帕子,到了现在也没舍得扔罢。
讨厌张府,却喜欢张府的东西,余欢无奈摇了摇头,女人呐!
陈秀秀
那一喷,喷出了技术,几乎桌上所有的菜肴都遭了殃,众人也再难以下咽,匆匆收拾了桌。
余欢这才坐下来同知府商讨与赵氏成亲之事。
知府起初地想法是要举办一场盛大地婚礼,因为知府是位清官,平日里生活很是清贫,届时必然是要用他的全部身家。
余欢觉得没啥不妥,大不了她多给她娘赵氏带些嫁妆,可是赵氏死活不肯,说这寡妇再成亲本便是笑话,还大张旗鼓地铺张破费,岂非更让人戳脊梁骨。
余欢一想,也是这个理。
左右赵氏嫁人之后便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知府能给她幸福便好,何必奢求忒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