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平县的时候,书生就已经给那个年轻男人重新正了骨。如今,双方的合作算是彻底完成。
不过,闫一他们也没有离开,一直跟在老秦家后面。一到饭点的时候,闫九就会带着猎物过来,劈柴烧火、聊天逗闷,懂事得不得了,得到王桂花和众嫂子们的高度夸赞。然后再端着一大托盘的吃食回去。
一来二去,闫九跟三家人都混熟了,也终于跟秦小幺搭上了话。
夜里,闫一、闫九钻进马车里跟那个年轻男人汇报。
“主子,我已经探听清楚,那三家都是安平省淮安府竹县北山村的村民,因为干旱和……兵患才逃出来的。另两家都是普通的百姓人家,只有老秦家特殊一点。老爷子年轻的时候当过兵,秦家老二当了十年的镖师,老三是个秀才。家里的男丁都会武,但身手都一般,就是力气比普通人要大很多。
至于那个小姑娘,名叫秦小幺,是老秦家唯一的孙女。性格内向(总喜欢跟动物呆在一起)、不爱说话(只爱跟狗说话),应该不会武(否则也不能钻狗洞进出),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家女,没看出什么特别的。”
闫九说得十分的笃定,殊不知未来的某一天,他会为今天草率的结论付出代价。
闫九汇报完毕,正靠坐在车厢上的年轻男人看向闫一。闫一思考了一下,也点了头。
看来两人打听来的消息是一样的,这一群人平凡得看不出任何不平凡。估计县令府的那晚,不过是个巧合。
“明早离开。”
知道了想要知道的,再跟着这一群人已经没有任何意义。
“是。”
“……是。”
闫九的回答略有些迟疑。
年轻男人看过来,闫九连忙解释:“我有点舍不得桂花姐做的饭,闫五做的饭太难吃了。”
年轻男人懒得搭理他,闭目养神。闫一赶紧把这糟心玩意拉了出去。
人走远了,还能听见闫九的嘀咕声。
“我说的不对吗?吃了人家的饭以后,觉得闫五的饭更难吃了……”
第二天秦小幺起来的时候,闫一那一伙人就已经离开了。本来还想着送给他们一点消炎药和促进骨骼愈合的药,当做救小五一命的回报,现在倒是省下了。
一家人继续上路,不过走了两天,就被逃难的大部队追上了,整个安平省沦陷的消息也传开了。
人多是非就多,尤其是好多人都已经濒临断粮。饥饿已经让人红了眼,“抢劫”、“救命”、“杀人”之类的呼喊声,大白天就能听见。
他们家又是骡车又是马驹的,还有四辆独轮车,着实很打眼,总能感觉到来自四周的不怀好意的窥视。
到现在还没人敢上来挑衅,无非是忌惮家里的这些一看就不好惹的男丁们。但是真到了要饿死的地步,他们绝对是被围攻的目标。
秦老爷子已经下令,所有人离开队伍必须三人组队,女人和孩子必须由至少两个男人陪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