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微微一愣,没想到居然还能在这遇见,我下了车蹲下身子对小漫说:“来,我背你去听他们弹吉他。”
小漫“嗯”了一声,趴在了我的背上,轻轻揽住我的脖子,我们便走下了河堤。
离得越近,我便越能听清他们唱的什么了,“一路仿徨,时光仿佛带走了沧桑……”当我走过去,绕到他们对面,他们看到我,一愣,连忙停了,然后拍了拍地面示意我坐下,这居然真的是那个吉他青年和他女朋友。
今天我穿的有内衬,而且这会儿太阳不毒,我把衬衣脱下来铺在地上,扶着小漫坐下,我则坐在了袖筒上,说:“挺有缘分啊,你们怎么在这?”
他女朋友向我笑道:“我们下午就要走了,最后来这唱一次。”
“啊?要走了?去哪?”
“回老家。”
不知怎么,虽然是萍水相逢,但我心中多少是有点舍不得的,我不大喜欢离别,尽管我与他们不熟。
肖小漫这时候问道:“这位姐姐,你们唱歌好好听啊,吉他好学吗?”
“还好,其实挺简单的,但是也看些天赋,你想学吗?”
“有点,但是我怕学不会,我家都没音乐细胞。”小漫无奈的摇了摇头。
“没关系的,你腿上怎么了?”
“出了点小意外。”
我取出烟盒给吉他青年递了一支烟,苦笑着说道:“这是最后一次给你递烟了,抽一支吧。”
他的女朋友笑骂我:“抽烟有害健康,你别让他抽啦。”
吉他青年却接过了我的烟,然后搂住她说道:“没事的薇薇,又不多抽,何况最后一次了,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再来,这地方挺不错的,我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来。”
“那你抽吧,我们以后应该还会来的,反正现在交通很方便。”
吉他青年点燃烟,抽了两口,之后拨了一下琴弦向我问道:“兄弟,会玩不,要不合唱一首?”
“我哪里有音乐天赋,我前女友倒是有,她是玩古筝的,弹的很好。”
“前女友啊……古筝怎么说呢,比较简单,只学简谱就可以了,音域广,基本什么曲子都能弹,吉他就稍微有点难了,不过其实也都差不多,都得勤练。”说着他也从口袋里拿出他的烟盒,递给了我一支。
我一看,是帝豪,问道:“你抽的惯这个吗?”
“入乡随俗嘛,河南这个挺出名的,就想试一试。”
我在这边和他聊着,小漫心情好似也不错,和他的女朋友聊了起来。
过了一会,我提议我去买点东西回来一块吃,就当为他们践行了,也为我们的认识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他们同意了,于是小片刻我买来了很多水果。
我们在草地上围成一个圈,吃着水果抽着烟,河岸的清风刮了过来,带走了烟圈,也让我们的刘海和发丝飞扬了起来,我依稀听到河岸
“哥们,想听首歌不,我和薇薇给你们唱一首,就当离别了。”
“好啊,我其实也想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