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晚要享受周庄的美食哦。”张磊肚中馋虫上脑,意犹未尽地说。
三人同声答应,沿街打听,本地最出名的美食当属“万三蹄”。
明初,相传朱元璋当上皇帝,于是全国都避讳说猪(朱)。因为沈万三的富可敌国,朱元璋很是嫉妒,所以特地到沈万三家做客,沈万三以当地特产猪蹄膀为朱元璋接风洗尘。
朱元璋见到菜后百般刁难沈万三,问他这个肉怎么吃?因为是完整的蹄膀,没有被切开,如果沈万三用刀,那可是对皇帝的大不敬,朱元璋就可治他的罪。
而沈万三急中生智,从蹄膀中抽出一根细骨头来,用骨切肉,成功保住性命,于是成为万三蹄膀的经典吃法。
朱元璋吃过夸奖味道上佳,就问沈万三这道菜叫什么名?沈万三心想总不能叫猪蹄膀呀,又是死罪,于是一拍大腿说:“陛下,这是万三蹄。”
从此万三蹄名扬江苏。
哪家万三蹄最正宗呢?当地人首推沈厅酒家,位于富安桥边。
沈厅酒家最为有名的菜肴当属“八大碗”,饭桌上摆满大小器皿,错落有致,别具风韵。
珍馐美味即将开席,张磊扫视一圈,突然觉得少了点金之物,于是灵机一动说:“食肉不可无酒。”
一语惊醒用餐人,刘羽听后,正中胸怀,尔有此意,心有灵犀地说:“一壶美酒正当时,不负佳肴不负卿。”
吴菲菲瞧着他俩兴致浓,笑着说:“别抒情了,想喝什么酒呀?”
“不搞白酒,今夜我们喝啤酒吧。”张磊觉得啤酒喝着过瘾解乏。
“啤酒?我觉得应该喝红酒才对味。”刘羽觉得红酒配古镇更有情调。
“嘻嘻,这下你们外行啦。在江南水乡,既不是啤酒,也不是红酒,更不是白酒,唯有黄酒才是绝配。”吴菲菲一语点破。
刘羽、张磊由于家乡原因,从没饮过此酒,只知道绍兴黄酒家喻户晓。
黄酒,与啤酒、葡萄酒并称世界三大古酒,距今有三千多年历史。
刘羽询问酒家有何黄酒?店小二推荐“万三黄酒”,近些年声名鹊起,不可不尝。
斟满酒杯,三人便举杯相碰,祝福事业会更好、爱情会更美,各自饮下。
“有苦、有辛、有酸、有甜。”刘羽鼻头闻着馥郁芳香,舌尖尝着醇厚甘洌,慢慢地回味。
“哪有那么多味道,就是一股酒酸味。”张磊哈哈大笑说。
“这位先生说得不错,确实有四种味道,这是周庄黄酒独有的。”店小二解说黄酒口味。
“哇,刘羽,我平时不沾酒,喝着好烈口,不过很喜欢回甜味。”吴菲菲跟着说。
“先生如果有品鉴黄酒的兴趣,我家还有年份更好的坛酒。”店小二见刘羽有点懂行,马上热情说道。
“哪里,你高看在下了,我只是喝着玩罢了,对酒没有研究,只是佐餐所用,谢谢你的美意。”刘羽理性回道。
“好的,先生,就不打搅你们用餐了,有事叫我。”眼见生意没影了,店小二知趣地挪开。
张磊不再啰嗦,动筷吃肉,夹了一块带皮的万三猪肉放入口中,细嫩无比,直接入喉。
刘羽先给吴菲菲精心挑选一块绝佳部位的瘦肉放进她的碗里,菲儿心里美滋滋的,随后说:“我要看看这蹄髈是什么滋味,能让皇帝连口称赞?”
刘羽连皮带肉一口咽下,只觉香甜可口,细腻如丝,绵软起伏,嘴里充满胶原蛋白的滑爽,滋味上头,一种美妙感由内而生,由衷说道:“以前,我只晓得四川名菜东坡肘久负盛名,不知江苏名菜万三蹄同样名声大震。今天,是我孤陋了,是我寡闻了。”
“哈哈,亲爱的,同样是名菜,四川和江南有得一比。”吴菲菲接话说。
“看来东坡先生和万三商人,不对,是东坡文豪和沈氏富贾,一个贵气,一个富态,难分高下啊。”刘羽从名利角度对比道。
“我来说吧。东坡肘香辣,万三蹄香甜,都好吃,都下饭。”张磊从吃货角度总结说。
“哈哈,你俩得了,一道菜尽说出花儿来啦。”吴菲菲边吃边笑。
刘羽和张磊酒意起劲,只觉润口,全无深浅,一旁的吴菲菲劝说着不要多饮,黄酒后劲很大,浅尝如甘露,事后成醉汉。
烟雨停歇,空气清新,三人在店中聊性大发,笑声不绝于耳,引得闲人旁观。
傍晚时分,古镇华灯初上,一条条霓虹光带点亮,陪衬周庄的夜。
在一处处发光源的渲染下,屋檐挂的灯笼红彤彤,大树发的枝叶绿油油,桥板铺的石板黄灿灿,河畔架的航道蓝幽幽,烘托出更富视觉感受的江南氛围。
夜空星光闪闪,河面水波粼粼,淡了白天的喧闹,添了夜晚的恬静,仿佛进入另一方绝色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