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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3章 经传的分离(2/2)
众人就像是被许多无形的手掐住了脖子的一群鸭子一样,顿时绝了声响,齐齐转头看着礼官,又转头看着郑玄。
“这个既称十翼,当为附翼,岂可绝周易乎”郑玄起身,看了庞统一眼,沉吟了片刻,最后略有些咬着牙说了一句,“周易为本,十翼为注”然后就在弟子搀扶之下,匆匆下了讲台。
庞统哈哈一笑,也起身离开。
留下的,是在大殿广场周边难矣抑制的争论
郑玄并没有走远,当庞统准备坐上车的时候,郑玄弟子郗虑从一旁转了出来,拱手说道:“庞使君,可有暇否郑公相邀”
庞统微微笑了笑,转身和郗虑穿过了回廊,到了偏殿之中,见到了正在喝水休息的郑玄,拱手见礼道:“见过郑公”
郑玄叹了口气,放下了水碗,说道:“庞使君,今日如意否”
庞统哈哈一笑,毫不客气的说道:“先生可知,注费易,而废施孟梁邱;注古尚,而废欧阳大小夏侯;注毛诗,而废齐鲁韩可谓大功,亦为大罪也!”
郗虑大怒,上前戟指,“汝竟狂言!吾师何罪之有!”
倒是郑玄愣了一下,然后皱眉制止了郗虑,指了指一旁的坐席说道:“庞使君,可详言否”
庞统坐了下来,面容也严肃了些,沉声说道:“有穴人,居洞中,不见日月,不知风雨,举学理论体系之中,著作权,又称为版权,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
著作权这个词语,或者说这个概念,其实是一个舶来品,而非中国传统文化的产物。或许用西方舶来的概念来衡量中国古代的文化和制度似乎有些牵强附会,但是也说明了一个问题,华夏有千年的文化,但是并没有形成著作权的土壤。
虽然在南宋时期,朝廷也就于一部分书籍发布檄文,告知天下不能“剽窃编类”,不可以“改换名目”,但是并没有形成比较完善的著作权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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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三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