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自己偏偏讨厌这个颜色。
林培培皱皱眉头。
自从小时候看过白雪公主,里面害死白雪公主的后妈的嘴唇涂得就是这种颜色后,她真心就对这种颜色免疫了。
可是,偏偏那些该死的成熟男人都喜欢这种颜色,说是神秘高冷。
叶雪乔在门口就听到屋里的垃圾桶里传来大力的一声有硬物被投掷进去的声音,不用说,林培培上心了。
人生就是这样巧合。
她昨天下楼去行政部的时候,恰好听到罗秦正和部门的姐妹们在秀自己的裙子并且狂侃,“什么男朋友挑的啊,是我爸买的,怎么样?眼光如何?”
那是一件类似紫藤萝的层叠泡泡裙,深深浅浅的紫色加上上面缀的亮片,与其说上班穿着,倒不如说更像是走t台的一件时装。
虽然衣服很赞,但罗秦的肤色和气质难以驾驭,不过多数人还是认为这衣服好看,罗秦的显摆不免招来一致的赞扬声。
“你爸眼光真不错,这衣服应该很贵吧?”一个同事说道。
“还可以吧?”罗秦伸出五个指头。
“天哪,赶我一个月工资了。”新来的小同事咂舌。
“这颜色挑人,但你穿挺好看,你爸审美牛啊。”
“我爸最喜欢这样的颜色了,我妈妈的衣服都是他买的,还有啊,我爸特喜欢我妈穿这种颜色了,连她的唇膏颜色都是这样的......”
罗秦自豪道。
真是言者无意听者有心。
叶雪乔唇角浮起一丝莫名的笑意,随即推开了方阳办公室的门。
和那个罗副市长在一起也有一段时间了,林培培似乎变化没有那么大,似乎眉间偶尔会浮现患得患失的思绪。
既然那个副市长那么喜欢紫色,她却很少沾染那样的颜色,这说明什么呢?
到底是她依然特立独行,还是竟然没有悟透那个副市长的所好?
如果是前者,她或许不会出现患得患失吧?
如果是后者,或许很快就会得到验证。
——
戈伊宁结束了长达一个月的游玩,回来的第一站就是约叶雪乔。
此刻,她站在路口等着叶雪乔。
远远地看到一身运动装的叶雪乔从驾驶室里下车,接着副驾上下来人将车开走,她诧异,仔细看了看车,对过来的叶雪乔愕然道,“雪乔,那个人是什么情况?”
叶雪乔回身看了看,那个年轻的陪练师傅向她招招手,走了。
“哦,是驾校的陪练,我车开得不行,回来练练。”
戈伊宁松了口气,“你吓我一跳,还以为你的——”
随即她摇头,赶紧打住,“怎么可能嘛!”
叶雪乔不以为意,她和joe约定下个放假的日子她要接joe过来,所以得赶紧练才是。
叶雪乔扭开手中的水猛喝一通,趁机打量着戈伊宁,看起来和唐侪离婚后的戈伊宁气色好了很多。
抬头就是“伴点”咖啡,叶雪乔招呼道,“走,去咖啡厅坐坐。”
上午十点多的咖啡厅,人并不多,选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早上的阳光隔着玻璃照在身上,温暖轻柔,让人懒意顿生。
环顾周围,大多数人已经换上了轻薄的外衣,有怕热的早就穿上了短袖,可眼前的戈伊宁,依然是长衫长裤,捂得倒严实。
“还穿这么严实,热不热?”叶雪乔问道。
“还用说嘛,”戈伊宁给自己点了杯冰水降温,“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身上的伤还没好透,哪儿敢穿短袖啊......”
眼前不禁掠过戈伊宁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叶雪乔摇头,心底叹息,戈伊宁这婚结得是太有杀伤力了。
突然之间想起自己情急之下给唐侪的那一击,现在想想还是有些后怕和心有余悸,“对了,我打他那一下,你前夫他、他没事吧?”
叶雪乔那一击力度不小,加上当时惊慌之下,根本就没有考虑后果,医生都说唐侪当时喝个烂醉没死算他幸运。
以至于唐侪离婚的时候不得不戴个帽子来遮掩头上的伤痕。
提起唐侪,戈伊宁满脸的厌恶,“你还怕给他留下什么后遗症?像他那种人渣,当时没打死他算是老天瞎眼!”
说着叹口气,“不过,要死你在手上那你就太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