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勃尾追马戏团来到了车站,看到了比尔布朗的同时,也看到了报刊照片上的诺力。车站人太多,鲍勃实在不便动手,只能记下了诺力乘坐的这趟火车驶往的目的地是洛杉矶。之后,鲍勃一直远远地盯梢住了比尔布朗。
很显然,比尔布朗眼下仍处在毫无防范的状态中,这使得鲍勃不禁对布兰科又多了几分钦佩。布兰科放弃了跟兄弟们一起前往金山的最稳妥最安全的方案,而是带着他一人,乔装打扮成了商人模样,到了最近的一个火车站,在警察的眼皮子下登上了火车来到了金山。如此一来,比原计划整整提前了将近两天的时间。
鲍勃看到比尔布朗跟一个男人见了面,还去了咖啡馆喝咖啡,鲍勃虽然不认识那个男人,却能分辨出那男人应该是个中国人。那中国男人说完话喝完了咖啡转身离去后,比尔布朗和他的手下依旧坐在远处像是讨论着什么,对四周环境却是一点戒备之心都没有。
鲍勃认为,这是上帝赐予他的机会。于是,便装做了路人向咖啡馆那边走去。
顺着街道漫不经心地靠近了比尔布朗的时候,鲍勃突然拔出枪来,砰砰砰便射出了左轮手枪中的六颗子弹,其中四颗招呼到了比尔布朗的身上,另两颗送给了他的那位手下。趁着众人惊慌之时,鲍勃从容地收起了手枪,还对着比尔布朗的尸身行了个牛仔礼,然后消失在了一旁的巷口中。
鲍勃很镇定,逃离现场的时候几乎没有跑,只是比平时走路的速度稍微快了一些。走出了几百米之后,鲍勃又抢劫了一位身材跟他差不多的市民,那市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居然能遇到此等好事,抢劫的匪徒抢走了他的外套和裤子,却将自己的外套和裤子留给了他。换上抢劫犯的外套和裤子的时候,那名被抢劫的市民摸了下衣兜,居然在里面发现了十元美元。这可是赚大便宜了,自己的一身衣服还不如劫匪的贵,又得到了十美元的意外之财,使得那名被抢劫的市民下定决心,说什么也不能报警。
鲍勃换了身衣服,重新回到了案发地点,此时,警察已经赶到。鲍勃装作看热闹的市民,清楚地看到,比尔布朗和他的手下,都被白色的床单蒙住了头脸。这说明,这俩人已经去见上帝了。
鲍勃在街上又溜达了一大圈,待到华灯初上之时,这才回到了威亨酒店。
“布兰科,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你让我先说哪一个?”鲍勃见到布兰科的时候,不禁流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
布兰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金山的夜景,淡淡回道:“先说好消息吧。”
鲍勃未经布兰科允许,便点上了雪茄:“比尔布朗已经被我干掉了,布兰科,很遗憾,我让你失去了跟老朋友见面聊天的机会。”
布兰科倏地一下转过身来,双眼中登时冒出了两团火,上前两步,不由分说便给了鲍勃一拳。鲍勃被打翻在地,嘴巴里的雪茄也不知道飞到了什么地方,“布兰科,你疯了吗?”
布兰科怒道:“干掉了比尔布朗,谁来告诉我那个耍杂耍的小杂种在哪里?鲍勃,你总是自以为是,先干掉比尔布朗是没错,但也要逼问一下那两个杂种在哪里!杀死伊赛的人不是比尔布朗,是那两个中国杂种!”
鲍勃捂着脸站了起来,找到了被打落在地的雪茄,重新叼在了嘴上:“布兰科,那两个杂种上了火车,去了洛杉矶,我亲眼看到的,他们确实跟环球大马戏团在一起。”
布兰科狞笑道:“洛杉矶?你真以为他们会去洛杉矶?再仔细看看这篇报道吧,我亲爱的鲍勃兄弟,那两个中国杂种很可能得到了安良堂曹滨的保护。”布兰科抓起桌面上的金山邮报,甩到了鲍勃的脸上,随即又发出一声重重地叹息,接道:“也不能全怪你,是你离开后我才发现这一点的。”
鲍勃整理好那份报刊,放到了桌面上,抽了口雪茄,道:“布兰科,我可以证实你的判断是对的,那两个小杂种上了火车后,比尔布朗跟一个中国男人见了面,还聊了好久,我想,那个中国男人,一定是安良堂曹滨的手下。”
布兰科坐到了沙发上,将身子完全仰了下来,双眼盯着天花板,呢喃道:“曹滨……这可是我遇到过的最可怕的对手……鲍勃,我们遇到真正的麻烦了,我们必须打起精神来,决不能再冲动鲁莽,不然的话,金山的某块墓地中将会埋葬着我们兄弟两个的尸体。”
“诺力,快看,好美的油菜花啊!”飞驰的火车上,艾莉丝手指窗外,兴奋地招呼罗猎去看。
罗猎瞥了一眼,哑然失笑,道:“美丽的艾莉丝,我善意地提醒你,油菜花要到春天才能绽放,你看到的,只是一片腊梅花。”
艾莉丝随即改口,继续感慨:“好美的腊梅花啊!”
罗猎笑道:“艾莉丝,在你的字典中,有没有害臊这个单词呢?”
艾莉丝正经回道:“当然有了。”
罗猎苦笑摇头,道:“可是,我怎么从来没见到你害臊呢?”
艾莉丝惊诧道:“我为什么要害臊?”
罗猎道:“油菜花和腊梅的区别那么大,你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难道不该害臊吗?”
艾莉丝瞪大了眼,不解道:“我只是在图片中见过油菜花和腊梅,图片和实物的差距那么大,我认错了也是正常,为什么要害臊呢?还有,火车开得那么快,我怎么能看得清楚呢?”
罗猎撇嘴道:“尽管你说了那么多的理由,但我认为你还是应该感到害臊,因为,油菜花只有在春天到来的时候才会绽放,这是常识,你应该知道!”
艾莉丝突然咯咯咯笑了,将头靠在了罗猎的肩上,道:“有诺力在身边,艾莉丝的每一天都是明媚的春天。”
罗猎登时无语。
过了好一会,艾莉丝才愿意将头从罗猎的肩上移开,“诺力,你告诉我,我们是不是遇上大麻烦了?”
罗猎捏了下艾莉丝的下巴,摇了摇头,笑道:“没多大事,你就放心地跟着大师嫂她们好了,我和大师兄把事情办完,就会去找你们。”
艾莉丝摇着头,双眸中顿时闪出泪花来,“诺力,我很担心你,我好怕会失去你,诺力,答应我,一定要回来找我。”
罗猎伸出了另一只手,拎着艾莉丝的两只耳朵,笑着唱到:“小兔儿乖乖,把门儿开开,快点开开,我要进来。不开不开就不开,诺力没回来,谁来也不开……”
这是十三岁时,罗猎教艾莉丝学习中文时故意拿来寻开心的一首儿歌,罗猎属虎,艾莉丝属兔,罗猎便叫艾莉丝为小兔儿,而艾莉丝学会了中文,知晓了中国属相的意义,反过来叫罗猎为大猫咪。
听到这首儿歌,不禁回忆起四年前的一幕幕,艾莉丝流着泪笑了,“大猫咪,你一定要回来,不然,小兔儿永远都不敢再开门。”
火车到了第一个停靠站,罗猎亲吻了艾莉丝的双颊,然后跟着赵大新下了火车。
站台上,已经等着了安良堂的兄弟,接到了赵大新罗猎,一行人迅速出了站,站外,已有车辆备好。一个多小时后,两辆小车一前一后停了下来。
“大新哥,汽车只能开到这儿了,咱们得下了路,再走个三里多,才能到。”待赵大新和罗猎下了车,这兄弟接着解释道:“这儿是滨哥度假休息的地方,没几个人知道,滨哥怕被吵到,就没修路,滨哥每次过来,也都是从这儿走过去的。”
那兄弟对脚下很熟悉,在看似没路的地方却穿行自如,走出了路边的一片灌木丛,已经下到了山涧深处,沿着山涧走了一小段,又翻过一个小山包,眼前顿时豁然开朗。这是一片被群山包围着的草原平地,枯草的黄色和残雪的洁白相互交替,正中有一汪湖泊,湖畔处坐落着一个庄园。
“到了,就是那儿,里面已经备好了足够的食物,即便十天半个月不出门也没有关系。”那兄弟在前面引路,赵大新罗猎紧跟其后,三人很快走进了庄园。
庄园中等着了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妇女,那兄弟介绍道:“这是周嫂,其实,我们该叫周姨才对,可是跟着滨哥叫惯了,周嫂也不喜欢我们叫她周姨,总说叫周姨都把她给叫老了。你们俩啊,也不知道哪儿修来的福,周嫂做饭啊,可好吃了!”
周嫂先是跟赵大新罗猎打了招呼,然后对那兄弟道:“小鞍子,你这么说话周嫂就不爱听了,要说有口福,当属你小鞍子才是,你说,那么多兄弟,滨哥怎么就选中了你来带路呢?”
小鞍子姓马,单名一个鞍字,这兄弟最大的能耐就是认路,就算蒙上了他的双眼,带上他绕个百十里路,他都能来上一个远路返回。“嘿嘿,周嫂说得对,小鞍子才是最有口福的人,周嫂,你还是赶紧去烧菜吧,大新哥和罗猎兄弟坐了一路火车又走了那么远的路,一定很饿了。”
周嫂冲着马鞍作势要打,吓得马鞍急忙躲到了赵大新的背后。周嫂笑骂道:“是你个小馋鬼饿了吧?等着啊,马上就可以开饭了。”
这处庄园距离金山市并没有多远,火车驶出金山不过二十余公里便是停靠的第一站,是一个名叫罗斯维尔的镇子,曹滨的这个度假庄园所在地和金山及罗斯维尔镇形成了一个等边三角形。事实上,从金山驱车直接抵达这座庄园会更加便捷,但不知曹滨为何要多此一举,安排赵大新罗猎先跟着环球大马戏团上了火车,然后再绕道过来。
二十公里外的金山市中,曹滨一反常态,开了三辆车,带了五六名手下,在金山的大街上游来荡去。没有人知道曹滨的目的是什么,就连跟着他的那些个弟兄也是一头雾水,滨哥从来没有如此招摇过,即便偶尔来金山的主街道,也是办完事立刻离去。更令弟兄们想不懂的是,滨哥这种阵仗出行,而彪哥却不见了影踪,要知道,滨哥出门,要么是独自一人,要么,身边必然有彪哥陪伴。
三辆车在金山的各条大道上兜了一圈,然后驶回到了唐人街,在唐人街的一家饭店中,曹滨带着弟兄们简单吃了个晚饭,然后开着车又去了金山的主干道上转悠,一直转悠到了晚上快九点钟,才回到了堂口歇息了下来。
“彪哥呢?怎么还没见到他呢?”随行的一兄弟满腹狐疑,禁不住问了身旁的另一弟兄。
“不知道呢,咱们出门的时候还在堂口,就算不跟着滨哥出门,那滨哥回来了也该来迎接才是啊!莫非,彪哥跟滨哥闹别扭了?”那兄弟也是一脸的疑云。
又一兄弟插嘴道:“你可拉倒吧,彪哥跟了滨哥快二十年了,谁见过他们兄弟俩闹过别扭?彪哥一定是外出办事了!”
这几个兄弟嘀嘀咕咕的说话声还是被曹滨听到了,他只是往这边瞥了一眼,便吓的这仨兄弟赶紧闭上了嘴巴。
“都去休息吧,别没事就在那儿瞎猜疑。你们彪哥不会跟我闹别扭,他也没出去办事,只是生病了,拉肚子,带他上街,要是拉在车上不是要臭死人了么?”曹滨的目光虽然严厉,但口吻间却是轻柔,说到担心彪哥拉在车上时,还笑了一笑。
兄弟们得到了答案,自然也就不用私下嘀咕了,将滨哥送上了楼,也就该干啥干啥去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正是人们睡得正酣之时,曹滨突然从楼道口出现出身来,冲着巡夜的弟兄做了个噤声的手势,然后独自一人上了辆车,然后驶出了堂口。
不一会,又有两名弟兄走出了楼口,跳上了另一辆车,驶了出去。两车在唐人街上汇合后,便一前一后向罗斯维尔镇的方向驶去。车子并没有进入罗斯维尔镇,只是在其外围转了一圈,便调头驶向了庄院方向。
到了那个路口,曹滨下了车,叮嘱后面车上的两名弟兄:“在这儿等我。”然后,只身一人去了庄院。
曹滨走入庄院的时候,天已大亮,赵大新和罗猎已经起床。
“滨哥,你怎么来了?”见到曹滨,赵大新一脸惊愕。罗猎跟着问道:“是出了什么意外了吗?”
曹滨笑了笑,回道:“算是意外吧,比尔警长被人当街枪杀了。”
赵大新猛然一惊,道:“布兰科干的?”
罗猎倒是平静,替了曹滨作答道:“不是他又能是谁?”
曹滨看了眼罗猎,微微一笑,问道:“你就一点都不怕么?”
罗猎撇嘴道:“怕,当然怕,可是,怕又不能将布兰科给怕死了,那怕又有什么用呢?干脆装着不怕好了。”罗猎说完,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来,接道:“滨哥,周姨做饭可真好吃,昨晚上我都吃撑了。”
曹滨哼笑道:“你管周嫂叫周姨?当心她拿做饭的铁勺敲你的头。”
罗猎道:“可我昨天就叫了她周姨,她还答应了,也没见她生气啊!”
曹滨笑道:“可能是她真老了吧。好了,你们洗脸刷牙准备吃早饭吧,我还要跟你们彪哥商量些事情。”
罗猎这下倒是惊到了,不由问道:“彪哥也来了?什么时候到的?我们怎么一点动静都没有听到呢?”言外之意,自带检讨意味,想来也是,假若被布兰科知道了藏身地,半夜摸来,自己却浑然不知,岂不是毁了滨哥的一片苦心安排。
曹滨进屋之前,董彪还在酣睡,但当曹滨推开房门的时候,董彪已经翻身到了床的一侧,手中握着的便是那杆崭新的毛瑟98式步枪。待看到进来之人乃是曹滨的时候,董彪跳回到床上,钻进了被窝中:“滨哥,让我再睡一会。”
曹滨掏出雪茄,点上了,坐到了窗前的椅子上,道:“起来了,我可是一整夜都没合过眼哦。”
董彪很不情愿地起床穿衣,并嘟囔道:“你开车,我开腿,那能比吗?”
曹滨笑道:“要不咱俩换换?等回去的时候,你开车,我开腿。”
董彪穿好了衣服,抱着那杆步枪,坐到了曹滨对面:“滨哥,你还顺利么?”
曹滨叹了口气,道:“该做的事都做到了,能不能引来布兰科也只能去问上帝了。”
董彪道:“滨哥,别怪我多嘴啊,你开车,那布兰科开腿,我怎么也不敢相信他能追踪到这儿来。”
曹滨喷了口烟,笑道:“我能做到的事,布兰科一定能做到,我现在只是担心他看穿了我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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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