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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商才(1/2)

这惨叫声传到前面的队伍里边。

白大壮被绳子勒的紧紧的,人只能半蹲着跟着队伍走,本来就全身流汗肌肉酸疼,听到后面传来的惨叫他腿都软了,直接跌倒在地。

他哆嗦着嘴皮子,慢慢地站了出来,看着周围侍卫们冷冰冰地眼神,心中顿感不妙:这些人如此用私刑的!刚才自己拿那三个人当替罪羊,他们肯定会报复的,看来只能用底牌脱离他们掌控了!

肖广南皱着眉头,往后看了马车那一眼。

看到刘常和两个侍卫都是面色不改的施刑,还带着一脸享受的表情。

他心中暗道:变态!刚想上前劝阻,沈亦却上前拦住了他,用手指了指李永的相貌。

看到受刑的是个胡人,肖广南也就没有出声阻止,毕竟那不是大明的子民,但他心中却更加不想跟朱久炎这样的宗室子弟多有瓜葛了。

随着一支一支的铁签插进手指,李永的嗓子都哑了,声音也慢慢沙哑,听起来却更加撕心裂肺。

刘常看到李永的惨样,对朱久炎陪笑道:“殿下他撑不住了,现在保管老实得很,您可以问了!”

“李永,你必须明白一件事情。”朱久炎背靠马车,用缓慢的语气沉声道:“我不管你从前在你们国家到底是什么身份,但是现在,在这里,在荆州,你和你的一切,是我的!明白了么?”

李永听了点头嘶喊道:“小人明白,小人明白。”他用苦痛的眼神看了一眼手指上的铁签,旁边的侍卫看他变老实了,也就取了他的刑具。

朱久炎点头:“现在再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李永先喘了口气,才低声道:“小人真实姓名就叫阿拉贝卡,这个名字小人并没有说假话,在南洋,叫这名字的人很多,这是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小人的身份,并不是商人……我……”

他用力咬了咬牙齿:“我是一个海盗!一个杀人犯!因为被国家通缉,只好逃到了大明。不过,在大明小人可是遵纪守法的,没干过恶事了。”

海盗?杀人犯!

朱久炎的脸上没有太多表示,这是可以想到的。

因为航海从来都是危险的,跨越海洋,由一方陆地去到另一方陆地,前是一种冒险行为!海洋虽然给予了人们很多东西,却也夺走了非常多的生命。

尤其是在这个时代,在茫茫大海之上,风大浪大,风险多到数之不清,船员们都赌上了身家性命。在漫长旅程中忍受着孤独,国家、法律和道德这些东西就显得格外脆弱。

李永这样老出海的人绝非什么善男信女,手上不知道染了多少血腥。

这么一个唯利是图的海盗,居然一直在他面前装作弱小可欺的模样,实在是其心可诛,所以朱久炎对他是根本不手软,往死里整就没错!

“小人最近准备再运一船瓷器和丝绸回国贩卖后就打算在大明开几个商铺定居了。”他哭丧着脸,继续道:“大明的瓷器和丝绸等物品在小人的祖国可是一本万利的买卖,只要一路上太平无事,运回国后就是几十倍的利润。小人在海上也从来没有伤大明的子民呀。”

原来他在大明的主业是搞海贸走私!

要知道老朱建立大明帝国后,多次下达禁海令,每过两三年老朱就会重申海禁。

洪武三年,明政府罢太仓黄渡市舶司。

洪武四年,下令片板不许入海,敢有私下诸番互市者,必审之重法。

洪武七年,明政府撤销福建泉州、浙江明州(今宁波)、广东广州三市舶司,这些都是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中国各王朝负责海外贸易的官方机构。

洪武十四年,老朱以倭寇仍不稍敛足迹,下令严禁濒海民私通海外诸国。

洪武十七年,老朱命汤和巡视浙江、福建沿海诸城,禁民入海捕鱼,以防倭寇侵掠。

老朱的禁海可是动真格的,被后来史家认为是“史上最严禁海令”。

要是私运货物下海对外贸易,违禁者查出后,不仅船、货一起没收,主犯还要被处以极刑,全家发配从军,从犯也要被体罚。

但老朱的禁海令只是防止临海居民与不愿归顺的“逆贼”相通相济,是一种临时性的军事政策。

由此捎带影响到的海洋贸易,也只是暂时性的只进不出,外国来华贸易并没有受到多大影响,如果他们没有被海盗抢劫能够顺利登岸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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