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悠悠和洛冬青对投硬币的事情都比较感兴趣,但是,唐悠悠想着自己还有作业要赶,今天还有要交上去的,还是赶紧抄吧。
如果不是练习本要上交,她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抄洛冬青的。
洛冬青倒是拿过李达的硬币,往天上一丢,落下来,接住,一看,是正面。
李达问道:“你的决定是什么?”
“呃,我忘记先默认正面是怎样反面是怎样了。”
洛冬青一副蠢萌的样子说道,李达顿时无力吐槽。
还可以这样?
算了,你开心就好。
“可以再来一次。”
“算了,不玩了,不好玩。”
洛冬青把一块钱硬币还给了李达,如李达所说,在硬币落下的瞬间,她就知道答案了,所以不用再玩了。
李达收回硬币,放进了钱包里。
这个时代对他而言非常不方便的一点就是没有移动支付,这样就必须要随身带着钱包。
然后口袋里钱包手机等东西一大堆,李达是喜欢干净整洁的,能在口袋里少放点东西他想尽量少放点,所以他很嫌弃这个钱包。然而,要等移动支付全面普及,至少也要等个三四年吧。
具体是哪一年,其实李达也记不太清了。
这么一想,其实也很快,三四年转眼就可以过去了,连带着,让李达产生了一种距离二零一九年也不太遥远的感觉。
也是,的确并不遥远。
李达因钱包又展开了许多遐想,又因为揣口袋觉得有点沉,反手就塞书桌里面去了。
李达的书桌外面看起来很整洁,但里面是一团糟,反正什么乱七八糟的混成一堆。
当然,等李达需要什么东西,又实在找不到的时候,他就会认真地整理一下了。
反正放在桌子里的,一般都是不常用的,能常用的,也在最上面一层,沉底的,那就是打入冷宫了。
盖上桌子之后,李达也开始想正事了。
昨天绿茶就发消息过来了,让李达提供一下艺术照片,就是要那种拍出来特别好看的。
原本,杂志社方面是希望李达可以去一趟他们那边,然后顺便签一个时间长一点的卖身契,当然,路途产生的费用是由杂志社报销的。
不过,李达拒绝了签这种约。
李达虽然不是学法律的,但也算是有比较强的警觉,也是因为看过的坑爹故事太多了,所以,对合同条文这方面,李达是很慎重的。
杂志社要求签下李达的笔名,也就是达叔这个笔名,只能在他们杂志社发书,时间期限是五年。
作为签这种约的作者,自然能获得一些推荐资源的优待,但是,李达觉得不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