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个人、哥哥带妹妹的逛街,到哥哥带妹妹和前女友逛街,也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
冬天对艺人真的是太友好了。
换下晚礼服、换下夏天的衣服,再戴上帽子和围巾,更认真的就多戴一副墨镜,只要不是自导自演,被认出来的概率真的没多少。
洛成就不用了。
一个大老爷们,别看在《我结》上露了几面,也挺火的,但终究不是艺人、更不是偶像,想要在逛商场的时候被人认出来?
太难为人了!
水晶和宋学姐逛的店都是轻奢店,很符合她们现在赚钱效率的那种。
其实,洛成更希望水晶能够更放肆一点,直接去奢侈品店,不用想着给他省钱,这样才更像是亲近的妹妹。
从洛妈妈认了水晶做干女儿也两三年了,可这孩子在亲近之余也保持着一份距离,让洛成欣慰之余也很无奈。
都说越难得到的东西越让人感觉珍贵。
兄妹情谊,或许也是这般吧。
“哥,送给你的礼物。”
拿着自己的卡买下了一块十多万的手表,水晶献宝似的送到洛成面前,只能看见的大眼睛满是期待。
洛成愣了一下。
他现在虽然也挺有钱了,还是未来华国首富‘候选人’,平时的生活水准也提高了不少,但却还没有学会真正有钱人的游戏。
特别是年轻的有钱人。
什么千万跑车啊、百万名表什么的,除了在首尔依着杰西卡的性子提了辆跑车,他手上也是一块表都没有。
在最近认识的一些‘伙伴’眼中,他这样很没有底蕴,还有些俗,感觉跟暴发户似的,但他也只是笑笑,并没有改变自己生活方式的想法。
庸俗?
暴发户?
贵族气质?
他无意去质疑其它人的生活方式和眼光,但他本就不是什么贵族啊、二代什么的,他只是个想要过得更舒服、更舒心一些,顺便能够保护女朋友的普通人而已。
都这么有钱了,还要去迎合其它人的想法?
有些时候撑撑场面就算了,平时啊,他还是更喜欢活得轻松算在一些,但如果是妹妹送给自己的表。
不戴?
怎么可能!
把表戴上之后,手腕上多了些东西,机械表凉嗖嗖的,冬天感觉很不舒服,但他还是挺开心的,“这还是你送我的第一份礼物。”
“怎么会,刚才吃饭的时候,我不还帮哥你夹了菜的嘛。”水晶不乐意了,理直气壮的反驳。
夹菜也算?
洛成想了想,似乎还真的可以扯上一点关系,那就不说这个,说说其它的,“你的工资卡不是在西卡那里吗,你哪儿来这么多钱的?”
十万,也就是一千六七百万韩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