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宪法…应该说,至少克洛维人对这个是不陌生的。
因为帝国,克洛维王国乃至整个秩序世界,都是通过类似程序而产生的…就如同最早“帝国”这个单词和“全世界”没什么两样,是通过一次次战争和立宪行动,将骑士圆桌会议,七大公国推选皇帝,设秩序之环为国教这些制度确立下来,才奠定了帝国如今统治的基石。
克洛维王国,更准确的说应该是现在这个只有几百年的克洛维也是同理:奥斯特利亚王室消灭了古克洛维王室,和本地贵族们签订了从属契约关系,建立了属于贵族们的枢密院,又用军队和战功赢得平民阶层的忠诚,实现了秩序的构建。
将所有人团结起来,制定一部可以作为根本解释与所有规章制度“典范”的法律…类似的事情,其实已经在秩序世界发生过很多回了。
唯一不同的地方在于过去参与制定这部法律的人,只有国王,贵族和教会的代表;现如今的国民议会,却是代表着全体克洛维人民。
商人,教士,佣工,佃农,地主,权贵,士兵,军官……五千余名代表齐聚一堂,制定符合所有克洛维人的宪法!
受到演讲鼓舞的代表们纷纷起身,兴高采烈的鼓掌欢呼;他们彻底无视了演讲台上的那位“钦定议长”,干脆自己拿着路德维希制定的章程,开始有条不紊的进行投票。
因为议会现场基本是一个扇面体型看台,而各个行省的代表又基本都坐在相邻的位置;于是干脆以席位的行列为准,按二十人为一行推举“行代表”,以及两名负责记录代表发言的“代表书记”,五名行代表组成“发言小组”,以小组为代表准备要发言的内容。
五千多人的国民议会,就这么变成了五十多个小组,再以小组为单位投票,行代表和书记们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投票,并不会强制要求代表们投赞成和反对。
很快,只用不到一刻钟的功夫,所有代表们就适应了这套流程;代表们热火朝天和周围同伴讨论,在纸条上记录和删改内容;沿着椅子和排列将纸条汇总到行代表们手中。
讨论,投票,表决,抗议,争辩…人头攒动的看台上热闹非凡,甚至还井然有序;根本不需要旁边的白厅街警察们插手,任何试图破坏和干扰流程的代表自动就会遭到周围人的鄙视和指责,失去继续参与讨论的资格。
而座位“恰巧”就在看台正中央位置的安森·巴赫,自然而然的就担任起了议长的职责,负责流程的推进与统筹工作,身旁的馥劳拉·塞西尔也很自然的成为了他的“议长书记官”,手忙脚乱的整理和收集周围人递来的各种纸条。
至于看台上某位原本的“钦定议长”,现场的白厅街警察乃至抗议不断的贵族代表们,自然而然的就被无视掉了,仿佛根本就不存在似的。
贵族们显然不能接受这个结果,可要他们“屈尊”加入到这个明显冒犯王室,更难听的说根本就是触犯王权的集会里面,怕不是连他们自己都觉得自己疯了。
这里面甚至还有不少曾经同情底层,支持过市民议会的贵族,而现在他们都变成了最最鉴定的“保王党”。
而如果不加入进去,则意味着即将诞生的“宪法”中完全没有属于他们的一席之地…许多之前加入了贵族阵营的代表们,此时又悄悄的熘回了自己原本的席位,加入到讨论当中。
对此绝大多数代表们都选择了视而不见,甚至相当欢迎…毕竟至少现在彼此之间是没有利益矛盾的,区别仅仅是全新的宪法究竟更倾向哪一方的利益罢了。
原本路德维希所期望的“国民议会”已经名存实亡,无论他们再怎么试图扭转局面,也无法阻止代表们制定属于他们的宪法了。
直至傍晚,热闹非凡的议会仍然还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由于风暴军团封锁了整个白湖公园,于是不仅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也根本进不来;除了几次枪声,谁也不知道后面国民议会究竟发生了什么。
而代表们也就在这种状态下保持到太阳落山,绝大多数人仍然意犹未尽,坚持要把制宪会议进行到底。
宪法的核心理念完全照搬了此前市民议会法桉运动时,“赤心”组织所提出的口号,也就是平等——全体代表一致同意,没有克洛维城市民议会的挺身而出,国民议会就不可能诞生,宪法精神自然应当继承前者。
直至夜幕降临,精神亢奋的馥劳拉·塞西尔小姐终于扯着她早就哑了的嗓子,宣布国民议会第一天的会议正式结束,并且公布了今天的讨论成果,代表们才算答应。
虽然没有制定出全部的内容,但大纲已经被罗列了出来,总计十条:
第一,国民议会的权力来自克洛维的人民,一切为王国纳税,工作和服役者,都可以被视为克洛维的人民;
这条来自威廉·塞西尔的提案,“只有为王国奉献之人,才可以被称之为王国的人民”。
第二,代表应当来自人民,任何人民都可以成为代表,投票也应当遵从人民的意愿,默认可以采取记名投票,但也必须接受举手,口头投票等多种形式;
这条的提出者是克里斯蒂安·巴赫,起因是中央行省的不少代表都是佃农出身,别说法桉了,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非要记名投票等于是剥夺了他们的合法权利。
第三,代表身份不受地域限制,克洛维境内每四万人或约为四万人,皆可推举一名代表;
第四,国民议会拥有组建,质询和解散枢密院的权力,枢密院应当完全服从国民议会的最终表决;
第五,国民议会拥有制定税赋的权力,一旦敲定则不可更改,任何质疑与抗议即为质疑国民议会权威,即为损害克洛维至高利益;
第六,国民议会授予全体克洛维人民绝对平等的权力,所有克洛维人都可以自由出行在克洛国土之上所有公共区域,享有私人财产不受他人掠夺,工作以果脯和赡养家人的权利;
第七,国民议会保护一切公开的,非暴力的集会自由;任何克洛维人民都有权表达赞成,支持,中立和反对任何事情,只要它不违反明文的法律;
第八,国民议会反对任何非明文的,不公开的一切特权;反对任何限制他人行动自由,投票与集会自由的特权,反对任何有违平等精神的特权;
第九,国民议会反对任何私下的,未经过正规流程制定的法桉,一切有争议内容应当展开讨论,投票并得到至少三分之二代表的赞成,否则即是非法;
第十,国民议会是克洛维王国上下共同承认,旨为王国利益服务的机构,任何威胁国民议会行为,即可视为叛国。